关于论文、科研课题、专著、教科书及专业创作
为了提升学校综合实力,激励广大教职工潜心科研工作,鼓励教师多出成果,增强师资力量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奖励办法。
第一条、专业论文
1、奖励范围:指我校在编和聘用教职工,撰写本学科专业论文、科研成果在刊物、评比中发表或获奖。以下专业论文、科研成果及编著有效:①通过邮局发行的正式刊物(有国际统一刊号)ISSN标志、国内统一刊号CN标志以及省级刊物(有邮发代号)上发表的论文(必须通过上网核查);②通过正式出版社出版并有正式书号的教学科研论文;③教育教学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,经逐级推荐评比获市级三等奖以上论文,获得省、市社科联和省、市科技厅、局奖励的成果按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获奖等次对待(不包括各级专业委员会、各分会直接评比获奖的论文)。
2、奖励等级:在以上规定奖励范围内的获奖论文,原则上要求文科论文字数2000以上,理科论文字数1500以上。
①国家级正式核心刊物发表,奖励3000元;教育部、省政府评比二等奖以上;奖励5000元。
②国家级正式刊物发表,奖励1800元;教育部、省政府评比三等奖;奖励3000元。
③省级刊物发表奖励1000元、中央电大、省教育厅、市政府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;奖励2500元。
④中央电大、省教育厅、市政府论文评比三等奖、省电大、市教育局评比一等奖;奖励2000元。
⑤省电大评比二等奖、市教育局评比二等奖,奖励1500元;省电大、市教育局评比三等奖;奖励500元。
发表或获奖的工作总结、教案、课评、说课稿、实验设计等,在以学生为主要读者对象的报刊上发表的文章、通俗报刊上发表的文章、教育类报刊上发表的非教育类文章不在此奖励范围;获奖的多媒体课件在此奖励范围。
第二条、科研课题
1、荣获教育部、省政府科研课题一等奖,奖15000元;二等奖,奖8000元;三等奖,奖6000元。
2、荣获中央电大、省教育厅、市政府科研课题一等奖,奖6000元;二等奖,奖4000元;三等奖,奖3000元。
3、荣获省电大、市教育局科研课题奖一等奖,奖3000元;二、三等奖,奖2000元。
同一课题同时在不同等级中得奖的,按最高等级奖励。国务院各部司局级获奖按省厅级获奖对待。申报科研立项给予科研启动费(要求完成课题并结题),省政府、教育部课题5000元;市政府、省教育厅、中央电大课题3000元;省电大、市教育局课题1500元;学校立项800元;重大项目视情况另行补助。
第三条、学术专著
撰写一本通过正式出版社出版并有正式书刊号的学术专著(字数15万字以上)奖30000元;(字数10万字—15万字以下)奖20000元;(字数10万字以下)奖10000元。
第四条、教科书
由学校推荐参与编写,通过正式出版社出版并有正式书刊号的教科书,按下列标准奖励:
类别 | 级别 | 奖金(元) | ||
主编 | 副主编 | 编委 | ||
教科书
| 国家级 | 20000 | 15000 | 10000 |
省级 | 10000 | 8000 | 5000 | |
校本教材 | 5000 | 3000 | 2000 |
教科书原则上要求与本专业对口,教辅材料不在此奖励范围之类。教科书级别以审定委员会界定。校本教材编写列入学校计划。
第五条、专业创作成果
书画、摄影、文学作品等与专业相关的创作成果在邮局发行的正式的报刊、杂志、政府部门和上级电大组织的各种展览(包括网站)上发表或获奖,由学校按已获得稿酬和奖金的相同数额再奖,最高额不超过3万元。
本奖励办法解释权由学校教学科研处负责行使。
绵阳广播电视大学
二○一一年七月十一日